对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第二条的解读

发布时间:2019-03-20浏览次数:400

二、人民团体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(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)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

  在我国,人民团体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,但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公共职能。其中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、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特殊,社会影响广泛。

 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,包括没有实行股份制改造而是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》设立的国有企业;对于股份制企业,既包括国有股权比例为100%的全资公司,也包括由多个投资主体共同投资设立的、但国有股权占控股地位的国有控股企业。其中,国有控股企业又包括两种情况,国有绝对控股企业(即国有股权持股比例在50%以上)和国有相对控股企业(即国有股权持股比例在30%以上但低于50%)。

  根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,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,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,从事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。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,要有其组织或机构的表现形式,要成为法人实体。从目前情况来看,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,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。与企业相比,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: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;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,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。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,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、差额拨款事业单位,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,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,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,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。这种管理形式,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,如学校、科研单位、卫生防疫等事业单位,即人员费用、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。采用这种管理形式,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,同时,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。差额拨款事业单位,按差额比例,财政承担部分,由财政列入预算;单位承担部分,由单位在税前列支,如医院等。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,其他费用自筹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,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,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,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。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。

  人民团体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(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)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担负着抓好本单位、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责任,理应将他们作为《规定》参照适用的主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