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关于自主发放绩效奖的相关规定,拟对2017年在部门工作的非编人员按下面原则进行绩效分配:
1、由人事处外聘的劳务派遣人员,给予每人1000元年终绩效奖。
2、经人事处同意的退休反聘人员,在原岗继续工作,根据退休前的岗位职级,参照本部门在编人员的绩效奖进行分配。
对上述决议存有异议的,可以通过拨打:86919020进行反映、举报。
公示期为七天
网络信息中心
根据学校关于自主发放绩效奖的相关规定,拟对2017年在部门工作的非编人员按下面原则进行绩效分配:
1、由人事处外聘的劳务派遣人员,给予每人1000元年终绩效奖。
2、经人事处同意的退休反聘人员,在原岗继续工作,根据退休前的岗位职级,参照本部门在编人员的绩效奖进行分配。
对上述决议存有异议的,可以通过拨打:86919020进行反映、举报。
公示期为七天
网络信息中心